日前,我所律师周万发接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与某建设单位及第三人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的诉讼代理人。
该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以房屋的建安成本作为合作价款结算的依据,但工程进入扫尾结算阶段,双方对建安成本的确定发生争议遂酿成诉讼。案件涉及房地产项目合资合作开发合同关系、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关系,预计可能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和房地产价值评估,且双方争议的标的额巨大,仅本诉标的额近1.3亿,对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影响甚大。
目前我所已完成所有的庭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