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该工程为某新能源公司民营水电项目,主承包商为某大型水电建设工程公司,工程总造价1亿多元。本所接受某工程承包商的委托,就其承建的造价约为80余万的部分工程结算提供法律服务。该案经承办律师再三努力仍不能达成和解,目前已进入诉讼程序。该业务由郭军锋律师承办。